而且,很可能顺利通过,不会有多少悬念可供热议和猜想。
具体而言,合法性指的是民众对于现政权和现存政治秩序的信仰、支持和认同,体现为执政党获得支持的程度、领导的合理性、权力的合理性和治理的有效性。第三,司法机关应该经常以蔑视和批判国民党《六法全书》及其他一切反动法律、法令的精神,以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反人民的法律、法令的精神,来从事法制建设。
这不仅造成党政关系混乱,弱化司法机关的权威,甚至造成诸多冤假错案。研究政法干警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素质、提高本领的目的和要求等等。人民群众越是关心国家大事,越是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越有利于我们国家事业的兴盛发达。第二,在人民的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则应该以共产党的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所已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作依据。第一,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人民的司法工作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
为此,它意欲摒弃一切旧的上层建筑,而这其中最首要的是废除旧的法权。执政合法性一般指一种政治统治和政治权力能够让被统治者认为是正当的、合乎道义的,从而志愿服从或认可的能力与属性。方丈作为一寺首领,自然不是俗家弟子,更不容保留俗家关系,也就是不再保留作为普通公民的亲属法律关系。
方丈是否像普通公民一样还具有公民夫妻权利义务、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这都是中国数千年佛教丛林规制,相沿成习,不可移易,不能颠覆,不能无视。进入专题: 方丈 遗产 寺院 。至于建国以来的世俗社会对宗教界的毁灭性打击,所造成的伤害至今难以恢复,这样的错误决不能再犯。
出家人的生老病死不再具有世俗的意义,不再与家庭有任何关系,一切随缘,只与佛有关系。若法院认同俗家女儿的原告地位并支持之,这对中国佛教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佛门将永难清静。
也就是遵照佛制,僧众住寺,常住供养2012年9月22日,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在《新京报》发表了长文《方丈遗产纠纷服从法律还是宗教?》,认为灵照寺方丈释永修的私人财产亲属可以继承。方丈是否像普通公民一样还具有公民夫妻权利义务、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也就是遵照佛制,僧众住寺,常住供养。
释永修在寺院,方丈、会计、出纳和管委会主任4种职务一肩挑,按照佛门的清规戒律,他当5年方丈在个人名下的400多万元存款只能是庙产,不能做其他解释,否则涉嫌违法,遗产当然属于灵照寺所有。宗教与法律都是活在当下并争相传之久远,然而在价值判断上,无疑宗教生活更应具有神圣性,高于法律生活,法律对宗教理当敬而远之,也就是宗教法规政策具有特别法的地位,尽管并不一定具有特别法的形式。出家人的生老病死不再具有世俗的意义,不再与家庭有任何关系,一切随缘,只与佛有关系。至于建国以来的世俗社会对宗教界的毁灭性打击,所造成的伤害至今难以恢复,这样的错误决不能再犯。
若法院认同俗家女儿的原告地位并支持之,这对中国佛教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佛门将永难清静。这个案子法院受理已属荒谬,现在应速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些都变为普通的施受关系,如在寺院相见也决不可能再相认。此文一出引起了僧俗两界的激烈反响,可以看出王利明教授的观点是法律人的,但也是世俗性的,是法律对宗教的切入,为了维护法律与宗教的和谐关系,不得不撰文商榷。
父母或子女一方出家,当然他们的世俗性的父子或母女关系也不再保留。即使一般僧人或尼姑出家当然也不能再与妻子或丈夫保持夫妻关系过夫妻生活,也就是一方出家他们的夫妻关系自然消灭。其俗家女儿只具有普通施主的法律地位,无权提起普通公民的遗产继承之诉。这都是中国数千年佛教丛林规制,相沿成习,不可移易,不能颠覆,不能无视。进入专题: 方丈 遗产 寺院 。中国寺院近代以来尤其重视人间佛教的理念,认为出家乃是为了更好的为世界服务,不切断与自家的世俗关系不可能断绝红尘,了断生死要彻彻底底,出家人不再有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就是说出家人的俗家父母子女与普通施主地位一样。
方丈作为一寺首领,自然不是俗家弟子,更不容保留俗家关系,也就是不再保留作为普通公民的亲属法律关系。这不禁使人想起民国时期的毁庙兴学,打着教育优先的旗号,肆意驱赶僧人,抢夺庙产,造成宗教界的空前劫难。
僧人遗产,归常住所有尽管表哥被撤职了,但具体原因尚未披露,公众的疑问仍未得到解答。
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每个人都应从自我做起,哪怕只是呼吁,也很重要。表哥杨达才栽了个跟头。
如果仅仅因为微笑,人们可能还不至于抓住杨达才不放。值得强调的是,法治不会自动到来,不会从天而降。在法治社会里,所有官员的收入都不是秘密或者隐私,政府有义务主动公开,或者登报或者上网等,让纳税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相关信息。然而,陕西省财政厅对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工资申请的答复令人失望:杨达才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其中原因之一在于,微笑局长之类的官员与民众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纽带。不少官员对财产公开具有抵触心理,认为它会让自己的家底曝光于天下,更有人担心失去获得灰色收入的机会。
从天价烟局长的倒台,到微笑表哥的落马,虽然彰显了媒体、网络和舆论的巨大威力,但因此牵落的官员毕竟属于少数,并无制度贡献。如果他是由民众选举产生或者由民选的长官任命,恐怕不大可能会有这样的表现,因为他会或多或少感受到民众的力量与情感,甚至还会对黎民百姓心存敬畏。
它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需要众人克服搭便车的心理,打破路径依赖,走出囚徒困境。如果杨达才的工资收入来自纳税人,不可能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因为他们都是纳税人,税收实际上是公民被征缴的财产。
而一旦官民之间心心相通,社会治理的成本将会大大缩小,命令与控制型的高成本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低成本的民众自治型模式。对此问题已谈论多年,可是但闻人呼喊,不见政策来。作为一省负责安监的大员,在一场造成36人遇难的特大车祸面前,即使没有悲伤或者怜悯的表情,也不能摆出一幅悠闲自得、面露微笑的模样,这是人之常情,遑论为官伦理。让民众对他穷追猛打的是,在图片检索下,他以万元计的多块名表被曝光。
公众之所以对微笑局长不满,是因为他们看得出来,这位局长大人与民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十分遥远——没有感同身受,只有隔膜横亘。当达官贵人与黎民百姓血脉相连时,前者才可能感受到后者的喜怒哀乐,才可能与后者同喜同悲。
尽管法治会束缚官员的手脚,但法治也具有保护官员的功能,甚至可以充当官员的护身符,不仅让他们趋于洁身自好,而且让无辜者不受冤枉。在很多国家,别说官员,就是公立医院、学校等机构职员的工资收入,也都能从网上查到。
对那些不在公共场合摆阔的涉嫌贪腐的官员们,更值得依赖的力量是限权制度与法治,应尽快确立分权制衡机制,落实财产公开制度。财产公开之后,如果某些官员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和其他收入(比如继承遗产、稿费等)确实较高,他们穿名牌、戴名表,遭致民众怀疑或者不满、被冤枉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